荷兰农业荷兰地处西欧北部,面部同大西洋的北海相临,处于马斯河、莱因河和斯凯尔特河的下游河口地区,全国约有四分之一的国土面积低于平均海平面,为一个低地国家,国土面积约4.15万平方公里。拥有人口约1550余万,为世界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之一。自公元十三世纪起荷兰人便开始利用传统风车作为排水动力,在天然淤积的滨海浅滩上围海造田。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随着荷兰城市的发展和工业革命的推动,荷兰围海造田的技术得到了不断提高,规模也不断扩大,速度不断加快,不仅围海,还围湖造田增加农业用地,扩大了农业生产。截止到目前,荷兰用于农业的土地为58%,其中草场为31%,耕地为23.6%。 二战以后,荷兰根据本国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确定了农业发展战略。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探索,走出了一条适和本国国情特点的农业发展之路。从农产品进口国成为了出口国。至六十年代后期净出口值排在世界第四、第五,1989年以来稳占世界第三,只次于美国和法国。每年荷兰的农业净出口值均保持在 130多亿美元的水平,占世界贸易额的7.5%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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