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文化教育事业乌克兰文化政策的宗旨为:国家对文艺组织和艺术家提供法律保障,支持民族文化的发展,不对其实行政治或行政干预。并积极维护文化艺术在其存在和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自身价值和独立性。保证创作自由,保存文化遗产,为各民族人民进一步发展其传统文化创造必要条件。吸引各方资金,以便支持文化基层单位和重要文艺机构活动的开展。 2003年, 乌克兰的文化艺术部开展了一系列目的在于弘扬乌克兰文化的活动:(1)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资力度。2003年国家文化预算拨款2.772亿格里夫尼亚,同比增长 10%。(2)该国大力发展艺术院校和图书馆信息网络建设,完善使用程序,增容信息库。截止2003年年底,乌克兰共有480家各级博物馆,96所国家级剧院,十家电影厂,两万所电影放映机构。近六万所各类图书馆,有九亿册藏书。有两万余座建筑物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扶持地区文化,弘扬民间传统文学艺术。相继举行了全乌克兰乡村文化站汇演,“小村艺术”、“乡村文化”等形式多样的展览演出活动深受当地群众的喜欢,积极有效地促进了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4)吸引青年从事民族文化活动。不但有效抑制了艺术学校骤减趋势,还在去年新增设了两所艺术类院校,即卢甘斯克国立文化艺术学院和基辅市舞蹈学院。据官方统计数据, 2003年报考文艺类院校的人数明显增加,反映出青年人献身艺术,致力于乌克兰文化事业发展的积极势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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