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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被受领遗产人的死亡证明。 3、遗产的权属证明。 4、提供被受领人生前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受领宅基地证使用权证明书》。《受领宅基地使用权证明书》必须证明以下内容: ⑴ 被受领人的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 ⑵ 被受领人的父母情况,是否健在,已故的请注明具体死亡时间,先于还是后于被受领人死亡; ⑶ 被受领人的婚姻情况(包括结婚次数,配偶姓名以及具体情况); ⑷ 被受领人的子女情况(包括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⑸ 被受领人的宅基地情况; ⑹ 被受领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以及是否签有遗赠扶养协议; ⑺ 被受领人如无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则需证明被受领人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⑻ 本村委会是/否同意受领人受领被受领人的宅基地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