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佛山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须知,本公司提供专业的公证翻译服务。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簿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2.申请人的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若没有出生证(出生证已灭失)或虽有出生证但没有直接证明申请人与其父母亲之间关系的,需补充提交《出生证明书》(格式如下)。下列组织出具的《出生证明书》可作为办理出生公证的补充证明材料:申请人的户籍地村委会/居委会以及派出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3. 提供申请人的父母双方身份证明材料(与第1条一样)、如父母任一方已出生,提供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火化证、户籍注销证明等。 4.婚生子女: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或婚姻登记档案资料 5.非婚生子女:提交DNA鉴定报告证明亲子关系 6.申请人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片:一般为护照相片,美、法、泰国使用,一式五张 7.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 ●以上证明材料应提供原本或正本。 ●父母结婚证遗失,请补办结婚证或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结婚证明;没有登记结婚的:(1) 1950年前按传统风俗习惯结婚的,请提供户籍地村委会(居委会)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外加两位目睹婚礼的证人的证言(附证人的身份证);(2)1950年至1994年2月1日期间结婚没有登记的,户口簿显示是夫妻关系的,可由户籍地村委会(居委会)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夫妻关系证明。(3)1994年2月1日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申领结婚证并提交DNA报告证明亲子关系。 ●户口簿记载的出生地与出生证记载的出生地不一致的,请到公安部门修改户口簿出生地。 ●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与第1条相同)。若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则由其父或母为监护人代理办证或由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
出生证明书(格式)
佛山市南海公证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在____(出生地点)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证明机关盖章: 出具时间: 出具证明人: 联系电话: 注:以上证明由申请人的户籍地村委会/居委会以及派出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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