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威海公证处办理建房相邻关系协议公证须知须知,本公司提供专业的公证翻译服务。 建房相邻关系协议公证
第一条 建房相信关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签订的有关建房相信关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的活动。
法律依据 第二条 办理建房相邻关系协议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办理建房相信关系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建房应提交土地使用证、建设开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经建设主管部门核验的规划图;建房方是公民的,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建房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寂静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相邻方是公民的,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同意建房方建房的意见书; (三)建房方、相信方委托他人输公证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四)拟申请公证的建房相信关系协议书文本;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建房相信关系协议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申请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相信方、建房方已就相信建房事宜达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