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威海公证处办理企业保全证据书公证须知须知,本公司提供专业的公证翻译服务。 保全证据公证
法律依据
第一条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申请与受理 第二条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是法人的,就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人与需要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件、证明材料; (五)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的,应提交物证榈或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 (六)需要保存证人证言的,庆人应亲自到场,并提交主人身份证明;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促使证据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三)需要保全的证据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利害关系; (四)证据有灭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客观可能性; (五)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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