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威海公证处办理企业不可抗力事件证明书公证须知须知,本公司提供专业的公证翻译服务。 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公证
法律依据
第一条 办理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申请与受理 第二条 办理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申请人是法人的,就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后果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提供的与不可护力事件有关的证明,如新闻报道、调查报告、查验报告等; (五)与不可抗力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面等。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当事人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不可抗力事件具有法律意义; (四)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