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威海公证处办理企业法人资格公证须知须知,本公司提供专业的公证翻译服务。 法人资格公证
法律依据
第一条 办理法人资格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罢休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申请与受理
第二条 办理法人资格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法人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任命或聘作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有关法人的地址、组织机构、营业场所及人员结构的证明;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及法人的开户银行、帐号及银行出具的资信情况证明; (三)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法人资格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