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威海公证处办理法人委托书公证须知,本公司提供专业的公证翻译服务。 法人委托书公证
法律依据
第一条 办理法人委托书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申请与受理
第二条 办理法人委托书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及本《居民身份证》或护照、通行证; (二)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三)委托书文本; (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 (五)公证员认为当事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件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法人委托书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四)法人委托书内容真实、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