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威海公证处办理公司章程公证须知,本公司提供专业的公证翻译服务。 公司章程公证
法律依据
第一条 办理公司章程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申请与受理
第二条 办理公司章程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已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二)尚未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尖提交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该公司的文件,有关公司经营场地、奖金、招工等说明; (三)外国投资者,应提交经当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领事馆认证的投资者权利能力和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 (四)港澳台地区当事人需提交香港委托公证人、澳门有关机构、台湾公证机构出具的投资者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 (五)拟申请公证的公司章程文本; (六)委托他人代为输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七)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并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公司章程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三)继承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四)申请公证的公司章程条款完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