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威海公证处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须知,本公司提供专业的公证翻译服务。 股权转让协议公证
法律依据
第一条 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申请与受理 第二条 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遗嘱人申请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出让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法人股转让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公民股权转让的,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通告证》、《护照》等;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通告证》、《护照》等; 2 .肌权证明: (二)企业法人受让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资格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公民受让的,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通告证》、《护照》等; (三)拟申请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文本; (四)公证员认为条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三)股权出让方、受让方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四)协议各方已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