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威海公证处办理企业破产公证须知,本公司提供专业的公证翻译服务。 企业破产公证
法律依据
第一条 办理企业破产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申请与受理
第二条 办理企业破产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人民法院已立案,申请公证的目的仅在于证明破产事实发生的,申请人应提交: 1.人民法院的立案公告;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受理通知书; 3.债权人申请公证的,还应提交: (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债权成立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4.破产企业(债务人)申请公证的,原法定的,还应提交; (1)申请破产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原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会议报表,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民证明,债权清册,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证明文件。 5.公证员认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二)在债权人会议阶段申请输公证并请求对俩权人会议过程进行监督的,申请人还应提交: 1.出席债权人会议全体人员名单及其主体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 2.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证明文件; 3.债权人会议的议程或活动规则;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三)在和解和整顿阶段申请输破产程序中止公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 1.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 2.企业整顿方案及破产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整顿方案的意见; 3.人民法院发布的中止破产公告;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 (四)在破产清算阶段申请人还应提交: 1.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 2.破产清长组全体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 3.破产财产清单及其处理和分配方案;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企业破产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债务人、债权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四)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已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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