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威海公证处办理股票上市抽签公证须知,本公司提供专业的公证翻译服务。 股票上市抽签公证 法律依据 第一条 办理股票上市抽签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申请与受理
第二条 办理股票上市抽签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主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资格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的《居民身份证》; (二)招股说明书及股标承销的有关文件; (三)股票上市抽签的批准文件; (四)股票上市抽签活动规则;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股票上市抽签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申请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