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办理学习成绩公证,应向其住所地的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学习成绩公证应提供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护照、注销户口证明)及其档案保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经历证明;
(2)毕业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学校在读证明原件;
(3)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
办理学习成绩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大学学历以上学习成绩公证,需对某专业专用名词提供译文。
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上海市长宁公证处学习成绩公证程序,本公司提供专业学习成绩公证翻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