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4-24 项目单位:北京市道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12年北京市公路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备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融资,招标人为北京市道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北京市关于“着力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加快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提高管理、运输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的指导要求,为解决公路交通信息采集及发布设备路网覆盖率低、不能满足路网监测的需求等问题,专门立项组织了北京市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系统规划工作。
本项目规划范围为北京市公路网,重点面向国道、市道以及重要的县道和旅游公路,并适当考虑与城市道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系统的衔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特委派北京市道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以招标的形式确定设备的合格供应商,本项目最终用户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下属十个公路分局,将要求各公路分局在2012年度的项目建设中使用本次招标所确定的产品。
本次招标为交通运行状态监测设备,采购数量72(台/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独立注册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为设备原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贸易代理商;
3.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7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中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要求和招标文件的咨询服务单位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3.1.8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4 月 25 日至2012年 5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5 月 15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道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邮 编:100053
联 系 人:周 为
电 话:010-63032255-6416
招标代理: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10室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吴 宁
电 话:010-67806169 010-67805858-1320
传 真:010-6780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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