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4-24 项目单位:清华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无 一 . 引言
清华大学为进一步加快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步伐,“十二五”期间将继续推动物理学科的发展,面向物理学前沿问题,加强重大原创性科学研究,显著提升学科的国际影响力。为满足物理学科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创造高品质的环境条件,拟建设清华大学物理楼,主要内容包括:清华大学物理科研实验中心;同时发挥清华大学综合学科优势,建立物理学科与其它学科的交叉科研平台。清华大学现举办物理楼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拟公开邀请具有科研实验建筑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或由上述设计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预审选取5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规划设计方案,通过方案评审选出2个优胜设计方案。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物理楼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征集
项目位置:清华大学校内西北部理科发展用地(北地块)
建设规模:清华大学物理楼地块用地面积1.0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万平方米,地下1万平方米,建筑控高18米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设计任务:清华大学物理楼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征集
征集设计周期:征集阶段设计周期约6周
建设周期:预计2013年开始工程建设
2. 主办单位
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
3. 征集联系
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
地 址: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9号楼307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 系 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86-10-62794920
传 真:86-10-62770296
E-mail:jjghprob@tsinghua.edu.cn
二.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1. 应征申请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应具有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设计咨询顾问的资格;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在本国具有从事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应资格;
4. 应征申请人应有与本征集项目建筑功能性质相同的建筑工程设计经验;
三.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可在招标公告上下载。
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应征申请人请于2012年5月11日之前
(2012年4月23日—4月29日;5月5日—5月11日的9:00—11:30,13:30—16: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合同科9号楼307室。
提醒应征申请人注意: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地点,应征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四. 奖励与补偿
应征申请人应承担其自身参加本资格预审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本次设计方案征集的主办单位向通过资格预审、按要求提交了有效应征设计方案的
应征申请人的奖励与补偿办法如下:
(1) 设立优胜设计方案奖2名,分别支付奖金10万元人民币(含税)
(2) 向未能入选成为优胜设计方案的应征人分别支付应征补偿费,
应征补偿费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税)。
五. 其他条款
1. 本次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仅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2. 设计方案的署名权归设计机构和组织单位共同所有,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组织单位
所有,组织单位拥有对成果的使用权和处置权。
3. 本公告中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
2012年4月23日
华译网翻译公司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