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5-07 项目单位: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09】16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填埋机械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2.2招标项目名称: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填埋机械设备)
2.3建设地点:平谷区东高村镇南宅村
2.4招标内容:包括汽车衡1台,履带式液压铲挖掘机1台,轮式装载机1台,自卸式载货车3辆,洒水车1辆,吸污车1辆,巡视取样车1辆,叉车1辆(用途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包括设备采购、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提交、培训、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
2.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注册公司,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小于500万元;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由其代理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进行唯一授权,且制造商授权后不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标;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厂商应具有五年以上制造该类货物的技术和经验,所投货物非试制品,投标人或制造商无任何不良记录,并提供用户清单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4)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5)投标产品需通过3C认证;
(6)投标产品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专用车产品且列入国家税务总局《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
(7)投标人在北京市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有常驻维修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09:00—16:00
地点: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2室(平谷区府前西街2-17号,文化大厦对面)
方式:现场报名
备注: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1份)。只有通过投标报名审查的申请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2日至2012年5月16日,09:00—16:00
地点: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2室(平谷区府前西街2-17号,文化大厦对面)
备注:招标文件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与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甲32号
代理机构: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17号
联 系 人:贾志强
电 话:010-89993477
传 真:010-89993477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09】1673号 华译网翻译公司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