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5-16 项目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对门头沟区2012年为民办实事任务公厕气水冲改造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2-168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联系电话:010-69869114
2、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220 万元。
工期: 90 日历天
交货地点:改造公厕现场
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采购
包号 招标内容 分包预算金额
(万元)
1 门头沟区部分公厕进行土建施工,地砖、隔断板的更换,气水冲设备一套 175
2 门头沟区部分公厕进行土建施工,地砖、隔断板的更换,气水冲设备一套 45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 年 5 月 16 日至2012 年 5 月 23 日前每日9:00-11:00 | 13:0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6 月 5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 2012 年 6 月 5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总机电话:010-52691999
9、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govbid@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919
联系人:刘佳(分机号230)、赵静淑(分机号213)、杜芳瑜(分机号215)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6日 华译网翻译公司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