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8-31 项目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朝阳区北部水系水质改善工程-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朝阳区北部水系水质改善工程-勘察
二、工程编号:DH-2012-0830-1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朝阳区坝河、北小河、亮马河外环铁路以上段等三条河道
2、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 具备工程勘察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应有相关工程勘察业绩;
六、工程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08月31日 至 2012年09月06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至时间:2012年09月24日 上午9:00
开 标 时 间:2012年09月24日 上午9:00
开 标 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报名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张志鹏
电 话 :010-64956207-8004
传 真 :010-64956207-8011
电 子 邮 箱 : dhztb@sohu.com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08月31日 批复文号 朝发改【2012】482号 华译网翻译公司转载 |